1.一般规定 |
1.1.管道敷设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2.管道应敷设在原状土地基或经开槽后处理回填密实的地基上。当管道在车行道下面时,管顶覆土不宜小于0.7m。当管道在绿化道下时,管顶覆土不宜小于0.5m。 1.3.施工时,管顶的最大允许覆土,应按设计规定对管材环刚度,沟槽及其两侧原状土的情况进行核对,当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合时,可要求改变设计或采取相应的保证管道承载能力的技术措施。1.4.当聚乙烯排水管道穿越铁路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钢,铸铁等材料制作的保护套管,套管内径应大于聚乙烯管外径300mm。对埋设在铁路下的管道,套管设计应按有关铁路等的规定执行。聚乙烯排水管道不得在建筑物和各类构筑物的基础下面穿越。 1.5.在地下水位高于开挖沟槽槽底高程的地区,地下水位应降至槽底最低点以下。管道在敷设,回填的全部过程中,槽底不得积水或受冻。必须在工程不受地下水影响,基础达到强度和管道达到抗浮要求时方可停止降低地下水。 1.6.当聚乙烯排水管道作为管道交叉倒虹管使用时,其工作压力除应符合管材的产品标准外,还应小于0.05MPa。聚乙烯排水管不宜用于穿越河道的倒虹管 。 1.7.管道应直线敷设。当遇到特殊情况需利用柔性接口转角或利用管材柔性进行折线或弧形敷设时,其偏转角度和弯曲弧度应符合生产厂规定的允许值。 1.8.管道的施工测量,降水,开槽,沟槽支撑和管道交叉处理,管道合槽施工等的技术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本地区排水管道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9.对采用承插式接头的管道,插口插入的方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 |
2.沟槽
2.1.沟槽槽底净宽度,可按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并根据管径大小,埋设深度,施工工艺等确定。当管径不大于450mm时,管道每边净宽不宜小于300mm;当管径大于450mm时,管道每边净宽不宜小于500mm。 2.2.沟槽形式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槽深,地下水位,土质情况,施工设备及季节影响等因素制定。 2.3.开挖沟槽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不得扰动基底原状土层。基底设计标高以上0.2-0.3m的原状土,应在铺管前用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如遇超挖或发生扰动,可换填10-15mm天然级配砂石料或最大粒径小于40mm的碎石,并整平夯实,其密实度应达到基础层密实度要求,严禁用杂土回填。槽底如有尖硬物必须清除,用砂石回填处理。 2.4.槽底不得受水浸泡,若采用人工降水,应待地下水位稳定降至沟槽底以下时方可开挖。 3.管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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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管道应采用土弧基础。对一般土质,应在管底以下原状土地基或经回填夯实的地基上铺设一层厚度为100mm的中粗砂基础层;当地基土质较差时,可采用铺垫厚度不小于200mm的砂砾基础层,也可分二层铺设,下层用粒径为5~32mm的碎石,厚度100~150mm,上层中粗砂,厚度不小于50mm。基础密度应符合本规程表3.2.4的规定。对软土地基,当地基承载力小于设计要求或由于施工降水等原因,地基原状土被扰动面影剧院响地基承载能力时,必须先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在达到规定的地基承载能力后,再铺设中粗砂基础层。 3.2.在管道设计土弧基础支承角范围内的腋角部位,必须采用中粗砂或砂砾土回填密实。回填范围不得小于支承角2α加30o,回填密实度应符合表2.4的规定。 3.3.管道基础中在承插式接口,套筒连接等部位的凹槽,宜在铺设管道时随铺随挖(如图1)。凹槽的长度,宽度和深度可按管道接头尺寸确定。在接头完成后,应立即用中粗砂回填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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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对由于管道荷载,地层土质变化等因素可能产生管道纵向不均匀沉降的地段,应在管道敷设前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 3.5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地基处理宜采用砂桩,块石灌注桩等复合地基处理方法。不得采用打入桩,混凝土垫块,混凝土条基等刚性地基处理措施。 4.管道连接材料 密封圈插接所用的弹性密封橡胶圈,应由管材生产厂配套供应,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弹性密封橡胶圈的外观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气孔,裂缝,卷褶,破损,重皮等缺陷; 2 弹性密封橡胶圈应采用天然橡胶。橡胶密封圈的邵氏硬度宜采用50±5,伸长率应大于400%;拉断强度应不小于16MPa。 5.管道安装及连接 5.1管材下管前,必须按产品标准逐节进行外观检验,不符合产品标准者,严禁敷设。 |
5.2.应根据管径大小,沟槽和施工机具装备情况,确定用人工或机械将管材放入沟槽。下管时应采用可靠的吊具,平稳下沟,不得与沟壁,沟底激烈碰撞。吊装时应有二个支撑吊点,严禁穿心吊。 5.3.承插式密封圈连接,套筒(带或套)连接,法兰连接等采用的密封件,套筒件,法兰连接用的法兰,紧固件等配用件,必须由管材生产厂配套供应。当连接时需要采用润滑剂等辅助材料时,可由管材生产厂提供相关信息。 5.4.管材连接时必须对连接部位,密封件,套管等配件清理干净, 不得 附有土和其他杂质。机械连接用的钢制套筒,法兰,螺栓等金属制品,应根据现场土质并参照相应的标准采取防腐措施。 5.5.承插式密封圈连接宜在环境温度较高时进行,插口端不得插到承口底部,应留出不小于10mm的伸缩空隙。在插入前,应在插口端处壁做出插入深度标记。插入完毕后,插入长度和承插口圆周间空缝应均匀,并保持连接管道轴线平直。 5.6.管道敷设后,因意外造成的管壁局部损坏,当局部损坏的孔径不大于60mm或环向,纵向裂缝不超过管周长的1/12时,可采用焊枪进行修补。当局部损坏超过以上范围时,应切除破损管段,采取换管或砌筑检查井,连接井等措施。 5.7.雨期施工时应采取防止管材上浮的措施。当管道安装完毕尚未覆土而遭到水泡时,应进行管中心和管底高程的复测和外观检测,如发现位移,漂浮,拔口等现象,应及时返工处理。 五,管道与检查井连接 1.管道与混凝土或砖砌检查井连接时,宜采用刚性连接。 2.当管道已敷设到位,在砌筑砖砌检查井井壁时,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包封插入井壁的管端。混凝土包封的厚库不宜小于l00mm,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图2,3图2)。3.当管道未敷设,在砌筑检查井时,应在井壁上按管道轴线标高和管径开预留洞口。预留洞口内径不宜小于管材外径加l00mm。连接时用水泥砂浆填实插入管端与洞口之间缝隙。水泥砂浆的配合比不得低于1:2,且砂浆内宜掺入微膨胀剂。砖砌井壁上的预留洞口应沿圆周砌筑砖拱圈(图2,图3)。 4.对现浇混凝土包封连接,宜采用自膨胀橡胶密封圈,可在浇筑混凝土前,将橡胶圈套在插入井壁管端的中间部位。 5.在检查井井壁与插入管端的连接处,浇筑混凝土或填实泥砂浆时管端.圆截面不得出现扭曲变形。当管径较大时,施工时可在管端内部设置临时支撑。当采用承插口管时,在下游出口端不宜将承口部分插入与井壁连接。如无双插口管,可将承口切除。采用专用管件与检查井连接时,专用管件应由管材生产厂配套供应。 6.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完毕后,必须在管端连接部位的内外井壁做防水层,并符合检查井整体抗渗漏的要求。 7.当管道敷设在软土地基或不均匀地层上时,检查井与管道连接可采用过渡段。过渡段由不少于2节短管柔性连接而成,每节短管长600~800mm。过渡段总长度根据地质条件确定,可取1500~2000mm。柔性接头可采用承插式,套筒式(平口管)等橡胶密封圈接头。过渡段与检查井宜采用刚性连接。 8.检查井与上下游管道连接段的管底超挖(挖空)部分,在管道连接完成后必须立即用砂石回填,并按设计土弧基础支承角根据本规程"管道基础(PE)"的规定回填密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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